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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δ 为本地地表可供水系数;W 为年地表水资源量,m ;S S - L 为本地地表实际年供水量,m ;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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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为地表实际年供水量,m ;S T - I 为实际年调入水量,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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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的本地地表可供水系数序列中,找出最枯年的可供水系数作为特大干旱本地地表年可供
水系数δ EX ,进而推求特大干旱本地地表年供水量,公式如下:
S EX - S - L = δ EX W EX - δ (6)
式中:S EX - S - L 为特大干旱本地地表年供水量,m ;δ EX 为特大干旱本地地表年可供水系数;W EX - δ 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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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干旱年地表水资源量,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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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求特大干旱年可供水总量。可供水总量主要包括本地地表供水量、地下供水量、调入水量
以及其他供水水源(含海水淡化水、再生水等)。据此计算特大干旱年可供水总量,公式如下:
S EX = S EX - S - L + S EX - G + S EX - T - I + S EX - E (7)
式中:S EX 为特大干旱年可供水总量,m ;S EX - S - L 为特大干旱本地地表年供水量,m ;S EX - G 为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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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地下年供水量,考虑到特大干旱情况下因地表水极度缺乏、地下水相对稳定,取“水资源公报”
逐年地下水供水量序列数据均值,m ;S EX - T - I 为特大干旱年调入水量,一般取近 5 年均值,考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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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多为跨区域或跨流域调水,当受水区遭遇特大干旱时,在工程可调度能力范围内,将适当增加调
入水量,根据连旱年数、工程情况取 1.1 ~ 1.2 倍;S EX - E 为特大干旱年其他水量,考虑海水、咸水、
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生产受降水偏少影响较小,在企业生产能力范围内,将适当增加产能,根据地区
情况取 1.1 ~ 1.2 倍。
2.4 推算特大干旱年总缺水量 根据不同承灾对象的需水特点,经济社会需水量可以分别以下三
类:与降水量密切相关的需水,主要指灌溉农业需水;与降水量关系不密切的需水,主要指生活需
水和工业需水;以及具有一定弹性的需水,主要指生态环境需水,包括城镇生态环境需水和农村生
态环境需水。特大干旱年需水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D EX = D EX - A - I + D EX - L + D EX - I + D EX - E (8)
D EX - A - I = A A - I m EX (9)
式中:D EX 为特大干旱年总需水量,m ;D EX - A - I 为特大干旱年灌溉农业需水量,m ;D EX - L 为特大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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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年生活需水量,取 2018 年水资源公报相应值,m ;D EX - I 为特大干旱年工业需水量,取 2018 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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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公报”相应值,m ;D EX - E 为特大干旱年人工生态环境需水量,包括农村生态环境需水量和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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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需水量,取2018年“水资源公报”相应值,m ;A A - I 为现状年灌溉农业面积,取2018年值,10 h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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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 为特大干旱情形下综合灌溉定额,取“水资源公报”中综合灌溉定额序列中的最小值,m / h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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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计算得到特大干旱年总缺水量:
Δ EX = D EX - S EX (10)
式中:Δ EX 为特大干旱年总缺水量,m ;D EX 为特大干旱年总需水量,m ;S EX 为特大干旱年可供水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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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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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特大干旱可能影响分析
(1)确定特大干旱情形下用水优先次序及压缩方案。根据承灾对象不同,用水对象主要分为生活
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环境用水。其中,生活用水包括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用水(第
三产业和建筑业用水等),生态环境用水包括城镇生态环境用水和农村生态环境用水。按照用水对象
的重要性以及承受干旱缺水的能力,确定特大干旱情形下的用水优先原则如下:城乡居民生活用
水、公共用水、工业用水、城镇生态用水、农业用水、农村生态用水。进而,根据干旱缺水严重程
度,确定特大干旱情形下用水压缩方案。
(2)特大干旱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根据农业用水来源不同,可以分为雨养农业和灌溉农业。当发
生干旱时,首先受到影响的是雨养农业,随着干旱程度的加剧和历时的增长,灌溉农业也会逐渐受
到影响。农业因旱粮食减产量为雨养农业和灌溉农业因旱减产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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