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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6 超级堤与竖向高程关系
4 建立规划传导机制,确保韧性城市目标转化
广州率先在国内建立内涝安全规划传导机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实施洪涝风险评估制度,实
现了洪涝安全管控指标在 “五级三类” 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传导,确保国土空间规划
的韧性城市目标转化 [16 - 17] ,从规划先行、建设管控、完善管理等方面降低城市内涝风险,为水务部门
会同交通、住建等部门制定 “一点一策” 治理内涝方案,系统开展内涝治理提供规划传导。
4.1 构建防洪排涝评估体系,实行系统性风险治理和规划管控 以流域为单元,以内涝易发风险区域
为切入点,率先开展系统性防洪排涝风险评估。洪涝安全评估需对规划排水系统、河涌水系及附属构
筑物的建设标准进行校核,通过构建水力模型复核排水系统的内涝防治标准 [18 - 21] ,以明确区域达标需
建设的相关水务设施。把涉及洪涝安全的竖向高程、蓝绿空间(水面率和河涌管理线)、调蓄设施、堤
防水闸泵站、管网系统等指标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条件(图 17—18),随土地出让、建设、验收进
行全生命周期管控,全面提升项目应对洪涝风险的能力。土地利用、城市更新、道路交通、园林绿
地、地下空间、城镇竖向等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和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均需优先满足防洪排涝
要求。
通过洪涝安全评估后的规划区域,其内涝防治标准将可达到 100年一遇。随着洪涝安全评估覆盖
范围的不断拓展,广州市将逐步构建成为能够有效应对 100年一遇暴雨侵袭的洪涝安全韧性城市,达
到国家对超大城市的要求。
4.2 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治涝措施,从源头上消减雨水径流量 按流域制定海绵化实施建设方案,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山水共生的岭南生态城市和宜居都市。城市新区建设、老城区更新改造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控制指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设置海绵城市专篇;在土地出让、核发建设
用地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阶段,载明河涌规划控制、防洪排涝设施以及海绵城市指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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