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水利学报2025年第56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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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于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网站下载的审图号为 GS(2020)4619号的标准地图制作,底图无修改。
图 3 各城市和省份的实际年均净调入水量
注:基于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网站下载的审图号为 GS(2020)4619号的标准地图制作,底图无修改。
图 4 各城市和省份间调水网络
景的各城市可用水比例。图 5(a)中,各地区的颜色填充表示其可用水比例。可用水比例小于 0.1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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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用红色字体标示,缺水量(即用水量与水资源总量之差)大于 10亿m ?a的城市用黑色字体标示,括
号内的城市同时具备这两种特征。有 95个城市的可用水比例小于 1,表明这些城市在可持续用水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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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环境流量需求用水的情况下存在水短缺,95个缺水城市总缺水量为 505.6亿m ?a。这些城市
主要位于内陆河流域、松辽流域、海河流域,以及黄河和长三角地区。由于水资源总量有限,可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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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小于 0.1的城市有 11个,主要分布在黄河上游。图 5(b)展示了缺水量超过 10亿m ?a的城市,主
要位于长三角和新疆,原因是工业或农业需水量大。图 5(c)展示了各省份整体的可用水比例,只有 7
个省份出现缺水。新疆、甘肃、内蒙古和河南等存在众多缺水城市的省份在省级层面上并不缺水。这
表明,虽然在省级、流域级以及国家级层面进行研究非常重要,但这些层面的研究可能无法提供本研
究(以地级市为空间分辨率)所能揭示的一些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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