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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③水质对水文循环服务的可利用性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上述理由, 我们就可将对水资源的寻找和界定限定在下垫面上, 限定在降雨到达下垫面, 经
              过植物截留、 土壤吸收和填洼后, 形成坡面汇流、 表层汇流和地下汇流, 然后逐级汇流出海这一过程
              中。 植物截留、 土壤吸收和填洼阶段, 水文循环为生态以及农业生产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服务, 但是植
              物截留水、 土壤水和填洼水及其功能过程一方面具有极强的生态属性, 另一方面也难以控制以致难以
              管理, 难以收集作为其它用途, 极易引发争议和争端                         [26]  , 所以笔者认为其不宜作为法律意义上的
              资源。
                  综合上述分析, 本文给出 “水资源” 概念的法学界定: 水资源是指天然水文循环在从河网汇流或
              渗入地下, 到径流入海过程中(含陆地水循环), 在特定下垫面条件下, 按照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判
              断, 能够可持续地提供给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的物质、 能量、 条件和功能过程等直接服务的总和( 内
              涵), 包括符合质量要求的水物质、 水能、 航运能力、 纳污能力、 养殖环境、 水景观等方面 ( 外
              延)  [43] 。 实定法意义上的水资源外延的确定和扩展应以法律明确规定为依据                             [18]  。
                  在对水资源概念内涵的定义中, 强调 “从河网汇流或渗入地下, 到径流入海过程中” 是为了将海
              水、 大气水、 土壤水等水文循环过程中的不可控部分及其功能过程排除在法律意义上的水资源之外,
              明确水资源的渊源范围, 强调 “在特定下垫面条件下” 是为了表明水资源不仅仅源于降雨带来的水物
              质本身, 而是水物质与其在下垫面上的存在形式和存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强调 “按照一定的技术
              经济条件判断” 是为了说明水资源概念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
              展, 水资源概念的外延及利用方式、 方法、 途径都将会发生变化; 强调 “可持续” 是为了表明对水资
              源概念的理解要注意水文循环对社会经济系统服务的可持续提供性, 说明对水资源的开发要将自然生
              态用水的保障作为前提, 不能破坏水文循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服务。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水物质本身

              的属性就包含了水量和水质两个方面, 水量和水质共同决定了水物质本身的资源价值。

              5  结论


                  本文从形式逻辑出发, 在批判地继承基于自然科学和行政管理视角的传统水资源概念研究成果的
              基础上, 充分运用系统科学思维和自然资源不仅仅包括特定物质, 也包括能量、 条件、 功能过程及其
              组合这一科学认识, 将关注的焦点从实体转向功能与服务, 通过对水文循环过程和人类社会经济系统
              关系的分析, 阐明了水文循环带给社会经济系统的好处和利益是处于水文循环中的水物质与其特定下
              垫面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 透过复杂的表象, 发现了 “水文循环社会经济系统服务” 这一水资源现象
              的本质。 本文从法学视角给出的水资源概念, 将水文循环为社会经济系统提供的除水物质本身以外的
              服务也统一纳入了水资源概念范畴, 完成了对水资源现象更高程度的理论概括; 并充分考虑了水资源
              的可管控性、 水资源外延的明确性、 水资源相关利益的可确定性、 法律体系的协调性等将水资源作为
              法律调整对象的基本要求; 为明确国家水资源所有权的范围、 性质及内容, 进而明确水权的性质和内
              容, 建立合理的水资源资产核算体系、 水资源权属体系及配套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为水权及水资源市

              场化配置的研究打开新的理论视野。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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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姜文来, 杨瑞珍. 资源资产论[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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